内蒙古消防器材在春光明媚、草木吐绿的时节,公安部召开了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“防火墙”工程现场会。会议提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“防火墙”工程,以提高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、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“四项责任”、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“四个基础”、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“四个水平”为着力点,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,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,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,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。构筑“防火墙”工程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,此举意义非常重大。
构筑“防火墙”工程是公安部继打造消防铁军之后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。对内打造消防铁军,提高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;对外构筑“防火墙”工程,提高全社会预防火灾能力,两项战略部署,是推动消防事业发展的两个“轮子”、两个“抓手”,相辅相成,相互促进,构成了新时期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。
构筑“防火墙”工程是任务需要。新消防法明确了“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依法监管、单位全面负责、公民积极参与”的工作原则。构筑“防火墙”工程,政府统一领导是前提,单位全面负责是关键,依法监督是保障,公民参与是基础。内蒙古消防器材通过实施“防火墙”工程,就是要把新消防法规定的政府、社会单位、监管部门的责任具体化、明晰化,消防管理规范化、科学化,从而构筑全社会防范体系。单位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,国家的消防法律、法规和技术规范都需要社会单位去落实。只有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,落实消防安全措施,强化自身消防安全管理,消防工作才会有坚实的社会基础,火灾危害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。
构筑“防火墙”工程是形势所需。近年来我国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,深刻分析火灾频发的原因,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、部门、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不落实,农村、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薄弱,小场所、小单位消防安全失控漏管,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力,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,消防监督管理水平不适应。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,就很难保持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。随着城镇的快速发展,多元化的产业结构、单位薄弱的消防管理形势日趋严峻,通过实施3年时间的“防火墙”工作,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,前移火灾预防关口,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,打一场防范火灾战役。
内蒙古消防器材构筑“防火墙”工程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、人民幸福安宁的重大举措。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幸福生活、社会和谐稳定重要因素的消防安全工作,就是要解决如何防范火灾、谁来防范火灾、怎样控制火灾、谁来控制火灾的问题,很大限度地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、新要求。全国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充分认识构筑“防火墙”工程的重大意义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安部的决策部署上来,牢固确立预防为先的工作理念,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,打一场防控火灾的“人民战争”。